(2020年10月10日天鎮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天鎮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天鎮縣公安局《關于提請許可對天鎮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趙春學采取強制措施的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許可天鎮縣公安局對天鎮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趙春學采取強制措施。
天鎮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